人事人才处

人事人才处的工作职责

1.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制度建设牵头编制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健全人事人才管理制度体系,统筹机构编制与岗位规划管理工作

2.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培养及梯队建设;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申报及全过程管理;健全人才评价体系,组织实施绩效考核与管理

3. 负责继续教育与培训。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制定并实施年度继续教育与培训计划,协同推进创新文化建设;

4. 负责薪酬福利管理。负责薪酬体系设计薪资核定发放,做好社会保险及福利管理,维护ARP系统薪酬信息

5. 负责特别研究助理队伍建设。负责特别研究助理(含博士后)招聘、培训薪酬与绩效考核负责博士后项目基金的申报与管理;

6. 负责人事综合管理。负责人员聘用合同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人力资源ARP信息系统维护及人事报表统计工作;规范工作纪律、考勤休假兼职管理、临时用工管理及劳务费发放;

7. 负责人才服务保障。负责院士、高层次人才及离退休人员的联络与服务保障,协同推进“3H”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