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2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拟推荐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8日。
自公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为异议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项目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并实名形式向本单位提出。
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法定代表人姓名,并写明联系人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
凡表明真实身份、如实提出异议意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我们将对异议受理截止期前受理的有效异议进行核实处理,对异议提出者予以严格保密。
联 系 人:董佳丽
联系地址:上海市岳阳路320号A1009室
联系电话:021-5492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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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
2024年1月22日
附件:2023上海市科技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