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

园区卡办理


一、适用对象

临时用工人员(联培或拟录取学生、短期实习生、合作研究人员、退休及其他人员)。


二、办理程序

1、用人部门根据人员类型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并备案;

2、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将《临时用工人员备案表》交至人事人才处,并开具《一卡通卡务信息表》;

  1. 本人持《一卡通卡务信息表》至卡务中心(生科楼101)办理园区卡。


三、离所退卡

临时用工人员离所前须退还临时园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