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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伤残鉴定须知


一、工伤认定

1、工伤发生30天内,职工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单位派员进行办理。

2、办理地点:上海市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4楼工伤认定及鉴定窗口

3、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21) 24092222-3352,咨询电话: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


二、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要求及表格》(PDF)


三、伤残鉴定

1、已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经治疗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由单位、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伤残鉴定。

2、办理地点:上海市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4楼工伤认定及鉴定窗口

3、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21) 24092222-3352,咨询电话: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


四、所需材料

《伤残鉴定申请材料要求及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