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12

  一、目的: 严格控制动物实验环境不受病源微生物危害;保护动物福利;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与规范性。

  二、依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 2 号,1988),《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4925-2010) 

  三、管理制度

  1. 实验人员和饲养人员进入开放系统动物房,必须带口罩、穿着工作服,并保持动物饲养室和公用实验室的整洁、安静。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2. 实验人员和饲养人员进入屏障系统动物房,必须严格遵守屏障系统动物房操作规程SOP,并保持室内的整洁、安静。未经培训,严禁进入。
  3. 实验人员使用公用动物实验室应预先登记。如在假日或晚间使用公用动物实验室,应提前一天通知管理人员,由使用者负责安全工作。
  4. 实验人员领用实验动物必须通过动物房工作人员并登记信息。为了保证实验动物供应的质量与数量,应提前一周通知动物房采购部,并提出动物的种类、品系、规格和数量要求。
  5. 实验人员应爱护公用动物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时如发生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等意外情况,应及时通告管理人员。
  6. 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器械、残留药品,动物实施安乐死,尸体打包入冰柜;针头放入利器盒、垃圾倒入指定区域,严禁随意丢弃。
  7. 实验人员因实验原因或处理动物尸体向动物房借用动物笼器具,应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归还到相应楼层的洗刷区,严禁随意丢弃。
  8. 严禁私自把外来动物带入动物饲养室。实验用特殊规格的动物,经PI同意自行购买并需在动物饲养室饲养的,应预先通知动物房工作人员,经胚胎移植或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入动物饲养室。
  9. 动物房工作人员应认真遵守实验动物饲养管理要求的各项制度,熟悉、掌握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动物质量和生物安全。
  10. 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防范于未然。损坏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防止动物逃逸及其它事故的发生。下班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和煤气是否关闭。周末值班应仔细检查水料、动物健康、设备运转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