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本所优秀博士毕业生留所工作,实验室为特别优秀的(如获中科院院长奖、中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等)毕业生提供项目启动经费。
实施方案:
1、毕业生与神经科学研究所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后,填写《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优秀毕业生启动经费申报书》申请;
2、实验室提供中科院院长特别奖获得者启动经费10万元,优秀奖获得者8万元,中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得者提供10万元。对同期获得多个奖项的申请人,不重复资助,将选择额度最高的项目类型予以资助。
3、项目执行期为1年。
4、项目经费由申请人所属课题组或部门协助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