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关系转移
发布时间:2020-09-01
适用对象:在我单位缴纳过城镇职工医保,长期在外工作,可办理就医关系转移。
办理好转移手续后,六个月之内不能转回。在外地的门急诊,住院(需外地医保中心,卫生部认可的乡镇以上医院)等费用在六个月之内到上海报销。
办理流程:
1. 由外派工作人员提供个人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医保本和身份证请所人事秘书转交人事服务中心经办人员;
2. 请脑智卓越中心出具需转移医保人员的工作证明(如:XXX在脑智卓越中心工作,派至XXX工作的证明)
3. 由负责办理社保的经办人带上单位公章、代办人个人(负责办理医保的老师)身份证,以及上述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人员的材料到徐汇区医保中心(大木桥路104号)办理转移手续(现场即可办理好);
联系电话:
上海市医保热线:021-962218;
上海市徐汇区医保中心(南宁路999号4楼,咨询电话南宁路999号4楼,时间:周一至周六8点半至4点半);
联系人:范莉莉,54921712,llfan@ion.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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