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需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与脑智卓越中心解除/终止合同,需在离职前30日内妥善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交还办公设备,结清相关款项等,离职手续包括:
(1)交接工作;
(2)交还所有工作资料、园区卡及其它公物;
(3)移交全部科研文件材料(纸质、电子及胶图片)及实验研究原始记录。研究组长离职时将材料移交至中心科研处,研究组组员离职时将材料移交研究组长(或其指定人员);
(4)退还保管的仪器、设备;
(5)如与神经所签有其它协议,按协议约定办理;
(6)办理离职手续(研究组长、管理人员签字)。
(7)外籍离职员工需注销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台港澳离职员工需注销就业证。
请下载附件表格“离职通知单”。个人申请辞职的,请填写“辞职申请表”。
办理齐全离职手续后,可至神经所人事教育处领取《上海市事业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关系证明》(退工单)、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档案、户籍转出事宜。
研究组长离职,另需与中心签订“备忘录”,约定相关事项。
离职前,部门负责人或人事工作人员可根据员工意愿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