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培养目标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
学生的培养类型为硕-博连读。学生入学时列入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按硕士研究生培养,享受硕士研究生的待遇;入学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进行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核通过者列入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按博士研究生培养,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学制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脑智中心/神经所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具体修读年限可分为:
1、外招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4、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三、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研究生培养的一级学科为生物学。
四、指导教师
1、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导师必须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
2、研究生导师一般由脑智中心/神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遴选并备案。
3、研究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含各类研究生)。
五、培养方式
1、硕-博连读研究生分为两段式培养。第一段,入学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第二段,进入课题组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实验室轮转。学生入学后,通过在3个实验室的轮转学习之后,进行导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学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负责为学生制定培养计划,组织论文指导小组,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研究,负责学生的全部培养工作。
4、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一般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进行。考核通过者可攻读博士学位。考核不通过者根据考核小组意见转为硕士培养或进入国科大学籍管理程序。
5、博士研究生年度进展考核(年度论文指导会),对博士生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的公开考核。考查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并对其今后的论文研究工作给予建设性的指导和建议。考核不合格者,可视情况进行分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通过正常程序进行申诉。
6、博士研究生4年级结束时(当年8月31日前),导师与研究生需提交毕业方案。博士5年级的研究生必须安排盲审;盲审必须严格规范。有在投论文等情况研究生,可由本人及导师同时提出延期申请,由教育委员会审核。有博士6年级学生的研究组,将扣减导师当年度相应的招生指标(按当学年8月31号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