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考改革意见及相关要求,2023年度中科院脑智卓越中心公开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为做好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考核形式
1.审核阶段:
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考生是否按要求提交完整、清晰的纸质报考材料,并与考生提交的博士系统网报数据进行核对。考生应确保提交的纸质报考材料和网报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合理性。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核程序。
2.综合考核阶段:包含笔试、面试。
笔试:
外国语:2023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2023年3月17日下午14:00-17:00
面试:考核组将对考生的品行修养、专业素质、科研潜力、沟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使用PPT文档向面试考核组做8分钟英文报告,报告后接受考核组专家提问,提问时间约12分钟左右。PPT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简要介绍);
(2)科研经历、成果以及个人在其中的主要贡献(重点);
(3)目前感兴趣的科研方向、以及对该方向的理解和了解;
(4)其他重要的内容。
具体考试时间及形式,请关注我中心后续通知。
三、录取
我中心实行差额考试,择优录取。考核组将对录取成绩排序,汇总体检、政审情况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中心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时间安排
1月14日前 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3月16日上午 领取准考证
3月17日 笔试
4月中旬前 面试(以后续通知为准)
5月31日前 完成政审与体检(以后续通知为准)
完成拟录取
五、公示与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在中心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生如对拟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须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六、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1-54921858 ;梁老师:021-54921941
邮箱: yangwang@ion.ac.cn ;jqliang@ion.ac.cn
监督举报联系人:马老师 021-54921844
邮箱:lma@ion.ac.cn
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