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7
美国加州大学付向东教授举报中科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简称“脑智卓越中心”)杨辉研究员学术不端案件,经脑智卓越中心学术委员会调查、中科院上海分院科研道德建设督导委员会(简称“上海督导委”)复核、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已调查终结。现将调查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案件及调查过程
2020年7月6日,我院收到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转办函及相关举报材料,称美国加州大学付向东教授6月24日实名举报我院脑智卓越中心杨辉研究员“剽窃和涉嫌造假等学术道德不端行为”,具体为杨辉研究员在听取了付向东教授的学术报告之后,剽窃了付向东关于敲降Ptbp1基因可以治疗帕金森综合征的未发表工作,并质疑杨辉研究员的实验数据造假。
7月3日,脑智卓越中心公开回应网络上“付向东教授实名举报杨辉研究员论文剽窃和涉嫌造假”一事,封存了相关实验记录本,启动了调查。
7月14日,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将有关举报转至上海督导委办理,要求其对脑智卓越中心调查结果进行学术评议,复核并确认相关的调查结论。
7月24日,脑智卓越中心组织了由7位外部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对举报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组质询了杨辉研究员及其Cell论文(Zhou et al.,2020)部分共同作者,审阅了相关原始材料并召开闭门会议,认为:“杨辉在Ptbp1上的工作是在付向东2018年6月14日报告之后开始的。付向东的报告对杨辉的工作有直接的指导意义。杨辉在基因编辑方面的工作有独特的基础,并在2018年初发表了过表达Ascll,Neurog2和Neurod1促进转分化的工作。但是,付向东的报告让杨辉意识到他已经建立的CasRx系统可以用来敲低Ptbp1来促进转分化的可能性。杨辉2020年发表于Cell的工作采用了不同的方法,针对不同脑区。在研究过程中,杨辉缺乏与付向东直接沟通,没有体现对其所知道的付向东未发表工作的尊重。在遵守学术交流规则方面有缺陷”。
8月3日,脑智卓越中心组织了另5位领域同行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对上述论文的原始数据和发表数据的一致性进行了调查,认为:“文章正文以及文章附录中的图表具有相对应的原始数据,原始数据未发现有修改迹象。在调查原始数据与发表数据的一致性过程中发现,Figure4C对照组GFAP-GFP-Cre+GFAP-CasRx所对应的原始数据中有些图片存在有少量轴突表达荧光蛋白(tdTomato+),与文中所述‘对照组中没有表达此荧光蛋白的轴突’(......,but no such axons in control AAV-treated group(Figure 4B and 4C))的表达不一致”。
8月7日,脑智卓越中心向上海督导委提交调查报告,接受“两份专家组调查报告的意见,未发现杨辉研究员论文剽窃和造假的证据,但在学术交流和严谨性方面有欠缺”。责成
8月13日,上海督导委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脑智卓越中心的调查报告,期间还征求了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会议“同意7月24日专家组调查意见”,要求针对8月3日调查结果中“原始数据有些图片与论文中表述不一致”的情况,进一步开展实验验证。
2020年8月19日至2021年1月21日期间,脑智卓越中心按要求组织了重复实验。实验遵循双盲策略,由杨辉研究组全程在研究所组织的专家参与和监督下完成。双盲重复实验结果表明:“对照组视神经内存在少量tdTomato阳性轴突,实验组出现了更多的tdTomato阳性轴突,实验组和对照组存在明显差异,与原文的结论一致,但原文在Figure 4C的实验结果关于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差异程度描述过于绝对化”。之后,杨辉已按要求向Cell期刊编辑部提出更正申请。1月26日,脑智卓越中心将重复实验结果报至上海督导委。
2021年3月1日,上海督导委召开会议审议脑智卓越中心上述结果,再次要求“增加的实验结果需要做统计学分析,如有必要,增加样本数量”。
4月10日,脑智卓越中心完成了上述工作,提出“杨辉实验室采取双盲实验策略增加了4个实验样本数,统计总数从原本每组3个增加至现在的7个(包括实验组和对照组)。采用配对双尾t检验方法,分析显示:实验组中tdTomato阳性的axon数目要比对照组显著性增多(p=0.016),这一结果和Cell文章实验结果一致”。中心学术委员会复核后认为“敲低Ptbp1可增加视神经中再生的axon的数目,确证了原文的结论”。
5月21日,上海督导委第三次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脑智卓越中心的工作报告,同意脑智卓越中心的调查过程、结果及处理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科院纪检监察组、中科院监督与审计局(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院机关有关部门同志列席此次会议并进行指导。
7月、8月间,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就该案处理的有关细节同上海督导委、脑智卓越中心进行了多次沟通。
8月27日,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案件调查过程、问题定性和处理意见。
二、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本案调查工作共经历脑智卓越中心组织的三次学术调查和上海督导委组织的三次复核。经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原则同意调查结果并形成以下意见:
(一)未发现杨辉2020年发表于Cell的论文有剽窃、数据造假或数据操纵的情况。该论文中存在有关表述不够准确的地方,应按期刊的有关规范处理。
(二)杨辉在受到付向东报告的启发后开展Ptbp1促进神经转分化工作,期间未与付向东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未在发表的论文中体现付向东报告对他的启发,未遵守学术界通行的学术交流规范。
(三)决定由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对杨辉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