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所屏障系统动物房退出制度

发布时间:2019-07-08

  为保证动物质量和人员安全,特制订感染动物处理和退出制度如下:

  一、B13、14楼SPF级鼠房  

  1. 动物凡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感染,立即安乐死 

  1.1. 病原范围:汉坦病毒、鼠痘病毒、淋巴脉络丛脑膜炎病毒、仙台病毒、弓形虫 

  1.2. 发现疑似感染后,整个饲养间进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动物进出,除饲养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出 

  1.3. 第三方检测确定为阳性之后,整个房间的动物必须立即进行安乐死 

  2. 动物凡出现以下感染情况,立即退出,转移至23号楼6楼隔离室  

  2.1 病原范围:除规定1以外,国标规定SPF级动物必须排除的病毒、细菌、寄生虫以及螺杆菌、诺瓦克病毒嗜肺巴斯德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除外)  

  2.2 发现疑似感染后,本房间动物一律不允许移出;凡进入疑似感染房间的饲养人员或实验人员当天一律不允许进入B13、14楼其他房间 

  2.3 第三方检测确认为阳性后,出现感染的整个课题组动物,以及与此课题组同一笼架的其他课题组动物必须立即退出B13、14楼,转移至23号楼6楼动物房,并立即启动胚胎复苏或净化

  2.4 同房间内其他笼架进行暂时隔离,以10%的比例进行抽检,一个月后进行第二次10%的比例抽检,抽检合格后解除隔离,恢复常规饲养繁殖 

  2.5 退出的感染动物在23号楼6楼动物房给予6个月繁殖缓冲期,过期不允许进行繁殖,12个月内移出动物必须全部淘汰,如需延长请提前30天由课题组组长向动管会提出书面申请,动管会在一周之内给予答复

  二、23号楼6楼清洁级鼠房  

  1. 动物凡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感染,立即安乐死 

  1.1 病原范围:汉坦病毒、鼠痘病毒、淋巴脉络丛脑膜炎病毒、仙台病毒、弓形虫 

  1.2 发现疑似感染后,整个饲养间进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动物进出,除饲养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出 

  1.3 第三方检测确定为阳性之后,整个房间的动物必须立即进行安乐死 

  2. 动物凡出现以下感染的,一个月内必须全部淘汰

  2.1 病原范围:除规定1以外,国标规定清洁级动物必须排除的病毒、细菌及寄生虫 

  2.2 发现疑似感染后,本房间动物一律不允许移至其他饲养间;凡进入疑似感染房间的饲养人员或实验人员当天一律不允许进入其他房间 

  2.3 第三方检测确诊为阳性后,出现感染的整个课题组动物,以及与此课题组同一笼架的其他课题组动物,须进行隔离,一个月内必须全部淘汰 

  2.4 同房间内其他笼架以10%比例进行抽检,一个月后进行第二次10%比例抽检,抽检合格后可继续使用至实验结束 

  2.5 此类动物除胚胎净化外,一律不允许繁殖

  注:自检病原阳性样品将会送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确认  

  神经所动管会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