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关于抓好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分党组,京区党委、沪区党委、各直属单位党委,院属各单位党委,院部机关党委:

  近期,中央召开了部分地区和部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中央组织部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会议和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对深化学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院党组夏季扩大会议总结分析了上半年我院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梳理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下半年工作重点。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最新指示精神和院党组的有关部署,现就深化学习教育的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扎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学习工作。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同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贯通起来,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深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好学习交流,切实做到支部全覆盖、党员全覆盖。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谈体会、带头谈认识,全体党员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把讲话精神转化为提升党性修养、推动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科苑人》已开设专栏,征集学习系列重要讲话体会文章,各级党组织要密切关注,积极组织投稿。

   二、要认真开展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的学习宣传工作。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党史的基本教材,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中心组学习内容;要统筹安排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年学生的学习提供服务,营造良好的学习和舆论氛围。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和上海科技大学要把该书作为学校思想政治课和思想品德课的重要教材,组织学生瞻仰革命遗址,参观革命博物馆和革命纪念馆,学习革命英烈的事迹,增强学习效果。院党校要组织广大学员学好用好该书。

   三、要切实发挥党支部在学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各分院分党组和院属单位党委要更加注重压实基层党组织的责任,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和基本功能,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推行研究室主任、学科组长等科研骨干和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实现党务、科研和管理工作互相促进。要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把党支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评体系,增强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感、荣誉感,促进兼而有责、兼而负责。要不断总结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的有效措施,发挥好党支部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中的应有作用。

   四、要切实解决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一些党支部只是形式化地完成规定动作,实际效果不明显;部分单位还没有把学习教育的重点放到“以学促做”上;学习教育向基层延伸、向青年党员延伸做得不够深入等。全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把学习教育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五、要紧密结合科技创新中心工作做实抓好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学”得怎么样、“做”得是否合格,最终要体现在推动中心工作、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上。全院各级党组织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必须与科技创新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好院“率先行动”计划的各项改革创新发展举措紧密结合起来,与抓好本单位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每名共产党员的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在思想上有新收获,在科研上有新突破。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院党组夏季扩大会议精神,认清改革创新发展形势,认清推进“三重大”产出布局的要求,切实把本单位、本部门的研究方向和任务调整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

   六、要注重用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教育党员。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是对我国科技人员第一位的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学习教育与抓先进典型选树结合起来,为“率先行动”计划深入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按照中央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学习李保国同志心系群众、扎实苦干、奋发作为、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要组织全体党员向今年我院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学习,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广大党员,引导他们把思想统一到“三个面向”、“四个率先”的办院方针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三重大”产出布局上来,在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

   七、要继续抓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目前全院基本完成对失联党员的登记造册工作,但仍存在部分党员失联或对失联党员未作及时处置的问题。各单位要继续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1号)要求,深入查找失联党员,最大限度减少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数量;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要进一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防止党员再次失联或产生新的失联党员。

    八、要扎实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地方上级党的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认真完成党费收缴自查自改和专项检查工作。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更加注重把补交党费与加强党员教育结紧密合起来,推动党员增强党性观念。要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各类网站和报刊一律不得报道专项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和数据一律不得向社会公布。

    九、要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工作。各分院分党组、院属各单位党委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延期换届请示报告、上级党组织到会指导等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规范起来、严格起来。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对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要督促指导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加快整改,严格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换届。

    十、要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指导。各分院分党组和院属单位党委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学习教育主体作用,把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注重分类指导、因地因人制宜、精准精细施策,无论是学习内容和方式方法,还是工作要求和措施,都要贴近基层的实际和需求,确保每个党员都受到教育、有所提高。全院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前策划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学习教育成果总结、问题整改等各项重要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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