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科学院第十二届“科星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国科学院第十二届“科星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科星新闻奖”评选奖励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科学院第十二届“科星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中国科学院“科星新闻奖”评选奖励办法》(科办〔2006〕10号)(附件1)的规定条件。
  2.作品于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发表。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一、二、三等奖的作者需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2)。
  2. 申报“丰产奖”的作者需填写《“丰产奖”申报作品目录表》(附件3)。
  3.  除“丰产奖”外,每人申报作品总数限3件以内(含与他人合作的作品)。
  4. 平面媒体的作品需报送原件、复印件(A4纸型,可缩印)和电子文本各一份。广播作品报送录音光盘、打印文稿和电子文本各一份。电视作品报送电视光盘、打印文稿和电子文本各一份。网络作品限报专题报道,不含转载作品,报送专题页面的打印稿和电子版各一份。
  5. 报奖材料请于2012年7月27日前邮寄出(以邮戳为准)。
  电子文本发送到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申报者姓名、单位、申报作品标题)。申报表格可在中国科学院网站首页(http://www.cas.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6. 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参评作品一律不退稿。
  7. 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公布,并将对获奖作品和个人予以奖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嵩
  电  话:010―68597568  13520062351
  电子信箱:wangsong@cashq.ac.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568室
  中国科学院新闻办公室(邮编:100864)
  附件1:
  中国科学院科星新闻奖评选奖励办法
  科办〔2006〕1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创新为民的原则。“科星奖”评选奖励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
  第二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严格遵循评奖规定,切实体现公正性、广泛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三条 坚持突出精品质量的原则。以引导和激励科技新闻工作者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精品。
  第二章      评审范围和评审条件
  第四条 “科星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年7月30日为作品申报期限,年底以前完成评选及颁奖工作。
  第五条 参评作品系公开发表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的文章、声像和摄影等作品。
  第六条 参评作品必须以宣传、反映中国科学院的各项工作为主要内容,包括知识创新工程取得的成绩、改革与发展、基地建设、科研工作、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国际交流、院地合作、创新文化等。
  第七条 作品内容要求真实、准确,体现科学精神,同时要求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文字生动,宣传效果好。对于记者深入科研、工作、生产第一线采写的现场新闻和题材重大、有深度的综述性作品和系列报道作品,评审时给予优先考虑。
  第三章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第八条 为做好“科星奖”的评审工作,设立“科星奖”评审委员会(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中国科学院有关领导、中国科学院院士、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中央新闻单位的专家组成。
  第九条 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及委员若干名。主任由中国科学院主管新闻宣传的院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中国科学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和一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担任。
  第十条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院新闻办公室,负责“科星奖”的申报、评选与表彰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四章 奖项设置
  第十一条 “科星奖”的奖项设置有:文章作品、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将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设立优秀新闻摄影奖;设立“丰产奖”,以鼓励和表彰从事科技宣传报道时间长,报道数量多、作品质量优并取得一定成绩的科技记者或单位;对于题材特别重大而又有广泛影响的作品,经评委会讨论决定增设特等奖。
  第十二条 获奖作品数量将控制在一等奖15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40项、优秀新闻摄影奖5项以内、丰产奖10项以内。
  第十三条 各奖项的获奖数量和名额,视参评作品的实际情况,在获奖总数内选定。
  第十四条 评选工作坚持原则,宁缺毋滥。出现未达到规定数量时,不再重评。
  第五章 组织与申报工作
  第十五条 组织申报工作中,评委会办公室向有关单位、新闻媒体和记者发送评选通知。
  第十六条 凡新闻作品的作者均可申报,每人申报作品总数限3件以内(含3件,含与他人合作的作品,丰产奖除外)。系列报道、连续报道的作品,申报者只选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篇申报。
  第十七条 申报参赛作品与材料必须按统一要求格式报送,并由本单位写明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平面媒体要求报送作品原件、复印件(限A4纸型、可缩印)和文稿电子版本各一份;广播作品要求报送文字打印稿和电子版本各一份;电视作品要求报送作品光盘、文字打印稿和电子版本各一份;摄影作品要求报送刊登作品的报刊原件、复印件(限A4纸型、可缩印)、图片电子版本、图片的10?疾噬?或黑白照片(附图注)各一份;申报“丰产奖”的作者和单位,要求报送附作品标题、发表日期、发表处的目录表打印稿和电子版本各一份。
  第十八条 对于未按时、按要求报送的作品不予受理。
  第六章 评审程序
  第十九条 评审程序采取初评、评委通信评审无记名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条 对于同一等级奖项,同一作者只可获得一次奖励(不含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将只选其得分最高的一项作为获奖作品;但一个作者可获多个不同等级的奖项。
  第二十一条 评选工作完全透明,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评奖回避制度,评委会成员以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能参与评奖。
  第二十三条 获奖作品由中国科学院新闻办公室负责编发。
  第七章 奖励
  第二十四条 中国科学院将对获奖作品和个人予以奖励,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并发函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科学院新闻办公室负责修订和解释。
 
  附件2:
  中国科学院第十二届科星新闻奖
  参赛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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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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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第十二届科星新闻奖
  申报丰产奖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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